新华时论|以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减负提效
来源:广搜网 日期:2024/7/2 20:32:59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新华时论|以制度创新赋能企业减负提效
针对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执法扰企问题,近年来,连云港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综合查一次”工作流程》,全市创新推行跨部门、清单式联合执法制度和机制,在涉企执法监管中,多部门协同配合,在同一时间到企业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减少重复检查11684次,降幅达83.9%,企业对执法检查工作满意度高达93%。
对企业尤其生产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手段,也是发现问题、防范风险、排除隐患的重要途径。然而,近几年来,一些地方部门进企检查次数过于频繁,有的企业一天之内要迎接六七拨检查人员,每拨企业都要安排人员接待、准备台账、汇报总结,牵扯了企业的大量精力,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
为了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有的地方采取了“企业宁静日”措施,规定每月一定的时间段为“企业宁静日”,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执法部门在该时间段不得入企开展执法检查;有的地方采取挂牌重点保护措施,规定被挂牌重点保护的企业,未经批准,执法部门一律不得进入检查。由于这些措施或缺少法律依据,或违背平等保护经营主体原则,颇受诟病。
如何科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连云港市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企业实际需求和问题出发,通过制度创新,给执法检查“瘦身”,并明确执法检查“减量不减效”,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效果,既杜绝了过去执法部门想查就查、想罚就罚的执法任性,又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行为的发生,有效降低了企业迎检成本。
制度创新,顾名思义,就是对现有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然,制度创新并不是无边界的从无到有,而是以问题为导向,从企业实际需求和问题出发,找到制度创新的着力点和方向,在尊重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尊重公平和公正原则,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对现有制度中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创新。
目前,企业除了迎检负担过重,一些地方,企业还存在税费重、用工成本高、融资成本高、原材料及用能成本高等过重负担。解决企业负担过重,既需要政策扶持,也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来实现。如,针对企业用工成本高,一些地方通过制度创新,运用人事外包、人才招聘、增加零工、灵活用工等办法改变用工模式,解决企业人力成本过高的难题。制度创新既需要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明确制度创新的总体框架,确定创新目标和路径,也需要尊重广大职工实践中不断产生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其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总结提炼,上升为制度。同时,应加强制度科学研究和评估,充分制定科学合理的创新方案和政策,加强制度创新的试点和示范,确保制度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
透过连云港市的制度创新,我们看到,制度创新不仅关乎国家的宏观发展,也涉及到微观层面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利益;制度创新不仅影响单个企业,赋能企业减负提效,还能反作用于整个行业,推动整个行业和社会的进步。期待越来越多的为政者能够充分深刻认识到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坚定推进制度创新的决心和信心,以创新的思维和方法,营造出本地最优的营商环境,进而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
(孟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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