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东来优鲜电子商务分公司被警告罚款6万元
来源:广搜网 日期:2024/6/30 23:51:02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东来优鲜电子商务分公司被警告罚款6万元
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近日,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东来优鲜电子商务分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被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
据公告内容,该公司在2023年12月11日销售的某大米中有两个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分别为2023年12月12日和2023年11月28日,其中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的大米共136袋。而该公司在销售这些大米时未按照规定进行进货查验,未查验供货商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货值金额5304元,违法所得136元,因此被没收违法所得136元并罚款60000元。
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东来优鲜电子商务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构成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销售等违规行为。根据处罚决定,该公司需自行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