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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民商用电混用 收费比例已调整

发布日期:2024/7/1 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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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民商用电混用 收费比例已调整 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易松 朱海)昨天,我们报道过,一位张女士一个月要交5000块钱的电费,后来查明是民用电和商用电混用,按比例收取费用。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收费比例。那么现在调整得怎么样了呢,一起来看记者的追踪报道

  由于张女士家一块电表,出现了居民用电和商业用电混用的情况,所以供电公司去年10月份作出处理,要求张女士补缴4000多元的电费,并把收费标准定为46开。所谓46开,就是把6成用电量,按商用电一度电9毛8的价格收费,4成用电量,按民用电一度电5毛7的价格收费,再在这个基础上实行阶梯电价。但是张女士认为这个比例不太合理。昨天,记者和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张女士家里实地查看。工作人员发现,张女士将自己拥有的三楼,一部分面积建成了旅馆,确实存在商业用电的情况。而张女士说,旅馆生意不好,目前都是自家的亲戚在里面住,不应该全部都算商业用电。经过查看,文湖供电营业厅的副经理孙冰承诺,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那么现在,双方协商得怎么样了呢?

  文湖供电营业厅副经理孙冰说,供电公司根据张女士家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一些调整,电费收费比例改成了37开,7成算居民用电,3成算商业用电。